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裕民县《关于推进“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2007年,裕民县将对全县确定的1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进行重点帮扶。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口帮扶工作组,对全县确定的1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行重点帮扶。按照“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素质提高、组织加强、环境改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帮扶力度。
二是明确任务。各帮扶工作组将在帮助对口帮扶村队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帮助对口村队抓好路、林、渠配套建设,实现道路沙石化、硬化和路边渠硬化,引导村民建设抗震安居房,帮助村队建好、用好、管好公共场所,制定环境管理办法、帮助村队做好富裕劳动力转移工作等方面下功夫。积极帮助对口村队建好基层阵地,理清发展思路;做好统一规划,整合优势资源;扶贫助困脱贫,培训新型农民;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农民致富,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切实为对口帮扶村队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强化责任:各帮扶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帮扶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帮扶联系点一定三年不变,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年底还将对帮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从而达到切实改善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帮扶一村、变化一村、见效一村的最终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