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裕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 新闻中心 >> 文章正文
(建设标准)裕民县“平安乡镇(场)”标准           ★★★
(建设标准)裕民县“平安乡镇(场)”标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政法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9 17:59:40

一、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巩固(10)1、乡镇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党政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正派,战斗力强,在改革开放、新农村建设和维护稳定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5)

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不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扣1分。

2、综合治理领导、办事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有保障;基层政法组织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行业评比和年度考核中绩效优良。(5 )

乡镇综合治理机构、人员、经费不落实扣0.5分;基层政法组织在行业评比和年度考核中绩效不佳的扣0.5分。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得到加强 (10) 1乡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人防、物防、技防得到加强。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问题。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案率逐年下降。( 5)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薄弱,“三防:措施落实不力的扣1分;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问题的扣1分;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有增无减的扣1分;

2、治安联防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基层民兵组织和治安联防队伍健全,装备、经费落实,训练严格,素质过硬,作用明显。乡镇七站八所和乡镇企事业单位保卫机构、人员、措施到位,群防群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

治安联防工作不到位,未能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的扣1.5分。

三、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好(10)1、坚持“严打”方针,认真排查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且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检查、有落实。( 5 )

未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或未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的扣1分;出现治安混乱地区或突出治安问题被地区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扣2分。

2、对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地区的整治抓的紧,力度大,效果好,成果巩固。经过集中整治的地方发案减少,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5 )

集中整治无成效、群众满意率低于10%的扣1分。

四、重点区域和部位社会秩序良好(10)1、农村的水利、电力设施和大型农机具,街道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设施普遍安装了防破坏报警装置。乡镇集贸市场、商业网点、文化娱乐等重点部位设立了治安室和报警点。( 5 )

农村的水利、电力设施和大型农机具,街道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设施未安装防破坏报警装置的扣1分;未普遍安装的扣0.5分。乡镇集贸市场、商业网点、文化娱乐等重点部位未设立治安室和报警点的扣1分。

2、辖区道路交通、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区域的治安秩序良好,无重大恶性案件、事故,基本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5)

辖区道路交通、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区域出现重大恶性的、事故的扣1分,辖区贩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扣1分。

五、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调处(10)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机制完善。排查调处及时深入、扎实,调处率和成功率分达到95%90%以上。(5 )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机制不完善的扣0.5分。排查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低于95%90%的扣0.5分。

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和减少上访、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 5)

出现集体越级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0.5分。

六、人口管理工作规范有序(10)1、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管理人员落实,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犯罪率不超过上年。( 4 )

暂住人口办证率未达到90%的扣0.5分;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犯罪率超过上年的扣0.5分。

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措施落实,重新犯罪率分别不超过2%3.5%;重点人口列管率达到95%以上,不脱管、不失控。(3 )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超过2%3.5%各扣0.5分;重点人口列管率未达到95%以上,并出现脱管、失控现象的扣0.5分。

3、加强对青壮年外出务工后的留守老人、妇女及儿童的服务与管理工作,防止因防范工作不力而引发案件。对有不良行为、闲散在家青少年要完善帮教措施,为他们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3)

因防范工作不力而引发治安案件的每起扣0.1分;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高于上年的扣0.5分。

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严格(10)1、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之间友爱,和睦相处。年内未出现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现象和问题。(3)

年内出现严重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现象和问题的扣1分。

2、宗教事务管理各项制度健全,人员落实,措施到位;对各种非法 宗教活动做到严密防范,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年内无违法装修、扩建清真寺和中小学生封斋念经等问题的发生。(4)

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出现非法宗教活动未严肃查处的扣0.5分。年内出现违法装修、扩建清真寺和中小学生封斋念经等问题的扣0.5分。

3、对原“法轮功”习练者的帮教、转化工作扎实有效,年内无反弹现象;对区域内出现的其它邪教组织活动,能及早发现并能够及时查处、取缔。(3)

对原“法轮功”习练者的帮教措施不力,年内出现反弹现象的扣0.5分;对区域出现的其它邪教组织活动,未及早发现并及时查处、取缔的扣0.5分。

八、安全生产工作和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10)1、消防工作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做到了组织健全,措施到位,年内未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火灾事故和交通、卫生、环境安全事故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5)

年内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火灾事故和交通、卫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起的扣0.2分;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0.1分。

2、加强对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禁力度,年内未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5)

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年内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九、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蔚然成风(10)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达80%以上,村规民约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农村派工筹款、计划生育、土地使用、承包合同等有章可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5)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未达80%以上扣0.5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未得到解决的扣0.5分。

2、坚持依法行政,健全民主制度,实行民主管理。“阳光工程”普遍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广大村()民的社会公德和诚信水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5)

未实行民主管理,未开展“阳光工程”,公开办事制度未得到落实的扣0.5分;村()民的社会公德和诚信水准不高的扣0.5分。

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10)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乡风村风文明、群众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5)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起色,“两个文明”建设落后的扣1分。

2、认真开展城乡基层安全文明创建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家庭”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的范围广,层次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本辖区安全文明创建率达95%,平安村队(社区)、平安家庭创建率达90%以上。(5)

安全文明创建率未达到95%,平安村队(社区)、平安家庭创建率未达90%的分别扣1分。

备注:考评总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

 

裕民县“平安村队”标准

一、综治组织健全做到“三落实” (10)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在致富奔小康和平安创建活动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基层治保、调解、普法、帮教、联防等综治组织健全,并做到任务落实、人员、制度落实。

村党支部、村委会凝聚力不强,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扣1分;基层综治组织未做到“三落实 ”的扣1分。

二、社会秩序良好 (10)社会治安秩序实现“五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村民违法犯罪,无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社会秩序未实现“五无”的扣2分。

三、矛盾纠纷调处及时(10)各种民间纠纷调处率和成功率达到95%90%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年内未发生“民转刑 ”案件。

民间纠纷的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未达到95%90%的扣1分;每发生一起“民转刑 ”案件扣1分。

四、重点人口管理有序(1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人员、责任、措施“四落实”,重点人口列管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管理有序,做到了来有登记,去有注销。房屋租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无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未做到“四落实”的扣0.5分;重点人口列管率未达到95%的扣0.5分;暂住人口管理未做详细登记的扣0.5分;房屋租赁情况不清,管理 不善,并有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的扣1分。

五、宗教管理严格(10)加强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管理,对各种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做到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年内无违法装修、扩建清真寺和中小学生封斋念经等问题的发生。

对辖区内出现的各种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未及时发现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年内发生违法装修、扩建清真寺和中小学生参与封斋念经等问题的扣1 分。

六、公共安全防范扎实有效(10)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年内未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交通、卫生、环保等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年内发生严重的交通、卫生、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扣1分;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扣2分。

七、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村工作(10)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村工作。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健全。村队派工筹款、计划生育、土地使用、承包合同等有章可循。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村务管理和当家作主的意识强。

村队“光明工程”未得到有效实施的扣1分;村队派工筹款、计划生育、土地使用、承包合同等无章可循的扣1分。

八、民族团结工作到位(10)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年内未出现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现象和问题。

民族团结工作不到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扣2分。

九、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10)全面开展和分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村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群众安居乐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得不到有效落实,工作无起色的扣2分。

十、平安创建达标(10)开展“平安村队”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措施得力,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高,范围广,”平安家庭“的达标率在95%以上。

“平安村队“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不力,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偏低的扣1分;“平安家庭”的达标率低于95%的扣2分。

备注:考评总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

 

裕民县“平安社区”标准

一、组织健全档案规范(10)社区管理组织健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制度齐全,综治档案内容完整,分类明细,装订整齐,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综合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未得到落实,扣1分;综治档案内容不完整、材料不齐全的扣1分。

二、治安秩序良好 (10)治安秩序实现“五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治安秩序未实现“五无”的每发生一起(()件扣1分。

三、管理规范防范到位(10)各种安全设施健全,防范措施严密。看家护院人员落实,责任明确,重点要害部位“三防”措施到位。社区居民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积极性高。

安全设施不健全,防范措施不严密的扣1分;看楼护院制度未落实,居民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不高的扣1分。

四、人口管理严密扎实(10)暂住人口办 率达到95%以上,租赁房屋办证率达到100%。刑解教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犯罪率不超过上年。

暂住人口办证率未达到95%以上,租赁房屋办证率未达到100%的分别扣0.5分;刑释解教人员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扣1分;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犯罪率超过上年的扣0.5分。

五、“四进社区”扎实有效(10)“四进社区”等各项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形式多样。《居民公约》已成为居民自觉行为,社区环境优美,卫生整洁,风气良好,秩序井然。

社区各项活动开展的不扎实、不广泛的扣1分;环境不优美、卫生不整洁,秩序混乱的分别扣0.5分。

六、矛盾纠纷及时调处(10)邻里纠纷能得到及时调处。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且无“民转刑”案件发生。社区民警对辖区内居民的熟知率在80%以上。

邻里纠纷的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未达到95%90%的扣0.5分;发生“民转刑”案件的扣1分;社区民警对辖区居民的熟知率低于80%的扣0.5分。

七、安置工作扶贫帮困(10)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安置工作和扶贫帮困等项服务活动。对贫困居民的帮扶措施具体有效;下岗职工和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5%以上。

扶贫帮困工作开展不力的扣1分;下岗职工和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率未达到95%的扣1分。

八、帮教工作(10)积极开展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做到有帮教组织、帮教制度、帮教措施、帮教记录,帮好率达到95%以上。

对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未做到组织、制度、措施落实的扣1分;帮好率未达到95%的扣1分。

九、民族团结邻里和谐(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区民族团结、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民族团结工作不到位,出现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现象和问题的扣1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得到有效落实的扣1分。

十、平安创建氛围浓厚创建达标(10)辖区内“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氛围浓厚,生动活泼。“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90%以上。

辖区内“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氛围不浓的扣1分;“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率未达到90%的扣1分。

备注:考评总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

 

裕民县“平安单位”标准

一、班子团结发挥作用 (10)领导班子团结,办事公道,战斗力强,并始终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单位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扣1分;群众满意率未达到95%1分。

二、组织健全制度落实(10)单位内部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联防等综治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制度落实、措施有力、奖罚严明。

单位综治组织不健全的扣1分;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措施未得到落实的扣1分。

三、责任书签订到位档案完整规范 (10)单位内部层层签订平安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档案内容完整、装订规范。

对本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无计划、无安排,责任书签订不到位的扣1分;平安建设工作档案内容不完整、装订不规范扣1分。

四、防范措施到位(10)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符合有关规定。重点部位“三防”措施到位。值班制度和治安巡逻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单位分管领导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掌握全面。

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不健全,重点部位“三防”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值班制度和治安巡逻制度不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心不强的扣1分。

五、治安秩序良好 (10)单位的治安秩序良好,年内实现“五无”,即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单位职工违法犯罪,无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无职工参与黄、赌、毒现象。

单位的治安秩序混乱,年内未实现“五无”的,每发生一案()件扣1分。

六、公共安全防范到位(10)单位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年内未发生失、泄密事故及严重影响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卫生、环保、火灾等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年内发生失、泄密事故及严重的卫生、环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扣1分;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扣2分。

七、重点人口管理有序(10)对单位的刑解教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口管理、帮教措施到位。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有序,登记齐全,出租房屋办证率达到 100%

对单位的刑解教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口管理、帮教措施不落实的扣1分;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不到位,出租房屋办证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八、环境优美民族团结(10)单位环境优美,卫生整洁,风气良好,职工爱岗敬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各民族团结友爱,单位无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发生。

单位环境、卫生条件差,行风不良的扣1分;未获得县精神文明建设 扣1分;单位出现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扣1分。

九、矛盾调处及时平安家庭达标(10)单位内部的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同事、邻里、上下级之间关系和谐。对本单位的贫困职工的帮扶措施具体有效。单位内“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95%以上。

单位内部的各种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的扣0.5分;对本单位的贫困职工缺乏帮扶措施的扣0.5分;“平安家庭”创建率未达到95%的扣1分。

 十、普法宣传广泛依法行政落实(1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民主管理。“阳光工程”普遍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民主法制建设 不健全,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的扣1分;未落实“阳光工程”,政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的扣1分。

备注:考评总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

 

裕民县“平安家庭”标准

一、学法懂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10)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廉洁治家,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民族团结促稳定,创团结之家(10)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努力营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氛围。

三、男女平等互尊重,创和谐之家(10)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歧视妇女,不虐待儿童,善待家人,和睦相处,实现“家庭零暴力”。尊老爱幼,自觉赡养老人,孝敬长辈,强化子女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家风。

四、热爱学习高素质,创学习之家(10)具备较好的学习条件,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五、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10)。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交通事故等各类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加强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六、崇尚科学树新风,创文明之家(10)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远离“黄赌毒”,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

七、勤劳致富讲奉献,创富裕之家(10)靠科技、靠勤劳、靠智慧、靠诚信,发家致富;热心公益事业,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奉献爱心。

八、保护环境重环保,创绿色之家(10)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栽花种草、治理环境等环保性公益活动,把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创造优美环境作为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环境良好型社会建设做贡献。

九、提倡节约惜资源,创节约之家(10)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粒米”开始,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化,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各类资源节约活动,为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社区做出突出贡献。

十、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10)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饮水干净、街道干净、庭院干净、居宅干净的“四净”生态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提高健康保健水平。

备注:考评总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

 

裕民县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标准

一、机构健全(10分)

1、各乡镇(场)、村队(社区)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5分)

2、宗教活动场所的寺管会组织健全,人员配齐配强。(5分)

二、制度完善(10分)

1、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做到有议题、有记录。( 5)

2、严格制定《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清真寺制度》、《宗教职业人员管理制度》、《宗教人士管理制度》、《宗教人士学习制度》等各项制度。( 5)

三、宣传到位(15分)

1、认真开展“五好”清真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 各项活动丰富多彩,扎实有效。(5)

2、宣传贯彻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5)

3、加强对宗教人士的培训教育,各乡()、场每月组织宗教人士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每次要有记录。(5)

四、严格管理(45分)

1、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15分)

2、教职人员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职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从事宗教活动,履行职责。(15分)

3、信教群众要认真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15分)

五、防范有力(20分)

1、认真完成县民宗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重大节日有制度,安全防范有措施,及时报送社情动态,每月向县民族宗教局报送民族宗教工作信息12期。(5)

2、正确处理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队),大事不出乡(镇)。(凡出现由县民族宗教、公安部门联合介入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纠纷案件的每一件()2.5分;凡声援外地涉及民族宗教案件的聚众打、砸、闹事件一次者扣2.5分)(5分)。

3、切实加强制止零散朝觐活动,领导干部要实行包点责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村入户到人,从源头上杜绝零散朝觐。(5)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的渗透破坏活动。(5)

备注:考评总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

 

文章录入:xxzxxbr    责任编辑:xxzxxbr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劳动保障部通知印发《国
    更多内容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06版 |
    版权所有:
    中共裕民县委员会 裕民县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
    裕民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