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裕民县召开4·20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粱浩主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各工作组组长,各局、委、办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参加了此次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裕民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为今后重建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根据自治区地震局的勘测结果,结合全县的实际受灾情况,进行了等级划分;江格斯乡农一、二、三队、草库伦,察汗托海牧场的喀拉克米尔村、克什玛布拉克村、牧四队7个村队为重灾区(地震中心地带),其它受灾各乡镇、村队为非重灾区。
三、以县抗震办为主,城建局和各乡镇(场)规划所、土管所为辅,成立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监理组,对今年797户重建户进行逐一的质量跟踪管理。
四、6月2日前完成统建户、自建户申请建房报告的复查、核实、审计工作。
五、补助房屋以50㎡为最低面积,重灾区由于受灾严重、运输困难,建房造价高每户补助1.2万元,非重灾区每户补助0.7万元,弱势群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实建不起房的,由政府出资建20㎡的偏房一幢。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及时下拨到各乡镇(场)财政所。
六、由县城建部门组织施工队在6月2日后进入施工区域,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七、对想建房,且又不愿推倒危房的居民,由灾后重建评估领导小组对房屋进行重新鉴定,对确实需要重建的,下派工作组应该配合鉴定组做好思想工作,并限期推倒重建。
八、在会议中各乡镇(场)党委书记表态,在7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今年的重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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