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军供站贯彻落实全国军粮供应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6]105号),积极与我县税务部门取得联系,递交了免税申请书。经申请,税务部门同意军供站参照《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军粮差价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轻了企业负担,为确保军供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