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抗旱责任制
为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实现科学抗灾,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争取最大程度的抗旱胜利,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县抗旱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制定抗旱措施,落实抗旱责任制
制定了抗旱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旱工作。各乡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措施,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抗旱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狠抓抗旱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节水抗旱知识宣传力度,动员全县各族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争取做到大旱保丰收。
三、加强饲草料贮备,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一是提前1个月进入夏季牧场,使春秋牧场提前1个月进入休牧期。防止在大灾情况下的过牧造成草场退化。二是下派工作组在牧区广泛宣传,动员牧民提前出栏牲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减少对草场的压力。三是打破县域行政界线,合理调整草场利用,将旱情严重地域的牲畜调整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四是合理利用围栏草场设施,实施草场的调节使用。五是在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严禁县域内饲草外售,确保县域内牲畜越冬饲草购置余地。六是动员农牧民尽量收获农作物秸秆和田间、地头、渠旁的杂草;同时,说服农区农民秋收后对牧区牧民开放秋茬地,作为秋季放牧草地。七是财政已拨款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饲草料,进行贮备。
四、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促进农牧民多渠道增收
在全力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同时,克服“等”、“靠”、“要”思想,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广泛收集劳动力输出信息,及时向各乡场发布;加强对劳动力的转移技能培训;抽调专人负责,加强对劳动力转移的管理,多渠道组织劳动力转移,增加收入,弥补旱灾给农牧民带来的损失。上半年已累计输出劳动力34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330万元。
五、注重预防,加强排查,做好森林草原抗旱防火工作
一是落实预防措施。制定了《我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我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针对的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扑救措施,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预防、扑救能力。二是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严格执行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县、乡、村三级森林、草原防火机构按照各自的责任区分别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草原防火责任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追究机制。三是落实火情报告制度。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在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火灾报告制度,设立防火专线电话,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使火情动态能及时上报。四是加强火源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进入林牧区的火源。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的巡逻、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草原。通过了望塔观察、地面巡逻等方式,对林区、草原火情进行有效监测。五是根据本地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规律和气候情况,发布防火戒严令,划定防火管制区,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进一步规范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指导和管控,做到重点时段重点布防、重点区域重点防范,从源头上堵住火源。六是在“清明”、“五一”等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期间,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和关键地区加大巡查力度,排除了因上坟烧纸、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引发的火灾险情,确保了节日等重点期间火灾的零发生。七是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原始林区、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措施不到位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