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格斯乡和察汗托海牧场是我县地震灾害后重建的重点乡场,结合乡场实际,县委、政府制定建房补助措施,对灾后重建住房一律按抗震标准设计建设,补助房屋以50㎡为最低面积,重灾区由于受灾严重、运输困难,建房造价高,每户补助1.2万元,非重灾区每户补助0.7万元,弱势群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实建不起房的,由政府出资建20㎡的偏房一幢,其他需建抗震安居房的,按照全县抗震安居统一标准进行补助。截止目前,江格斯乡和察汗托海牧场灾后重建重点村抗震房开工建设214栋,完工159栋,投入建房资金898.78万元,其中农牧民自筹资金641.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