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徐本来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贯穿“三农”工作的一条主线,这个道理大家都非常清楚。我们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思想认识决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论述上,决不能抱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和“完成任务”的应付态度。县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十分重视,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方法措施、宣传发动等方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尤其是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截至目前已下拨新农村建设资金361万元,同时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及农牧民投工投劳,总投入达到了2900多万元,这对于我们这个年地方财政收入只有2000多万元的小县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这足以体现了县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但是光靠县上重视还不行,落实工作要靠基层,关键是乡场和村队的领导干部要重视,尤其是各乡场党政主要领导和各村(队)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思想认识上必须明确一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中央的号召、上级的要求,更是基层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职责。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坚持高标准推进新农村建设。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之所以要确定试点村,就是要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整体推进;就是要为其他村作出榜样,供其他村学习和借鉴,更好地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对于4个地区级示范村和15个县级试点村来讲,工作起点必须要高,每项工作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以前已实施的示范村,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建设成果。不仅要圆满完成县委、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而且要力争多出精品、多建亮点,努力成为全县、全地区乃至全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样板村。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活动都是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群众的参与程度越高,工作成效就越明显。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是搞好工作的关键。
四、进一步更新理念,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的模式,统一的做法,要根据村情特点,创新思路、创新方式、大胆探索。在这方面,我县有不少村队已经创造了成功经验。有些村队尽管集体经济没有多少收入,但是他们立足实际,动了不少脑筋,想了很多办法,通过发动群众参与、协调对口帮扶部门援助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资金不足的压力,保证了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各乡场、各村队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一定要结合本乡、本村实际,因地制宜。
五、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能否完成,农村环境面貌能否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改观,关键要看领导是否重视,工作能否真正落实到位。一是各乡场党委书记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真正沉下去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困难比较大的村,要坚持每天进村,现场督办,抢时间、赶进度,确保工作快速推进。二是要注重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员、农牧民的培训,将新农村建设纳入“三级联创”的主要内容,使“两委”真正成为带领农牧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三是注重发挥帮扶单位的作用。包村县直单位在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帮扶责任,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都要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切实帮助村里解决实际问题,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四是县新农办要积极发挥综合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督查,严把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关,要对各帮扶单位是否派人常驻帮扶村、是否落实了帮扶资金、是否为帮扶村献力献策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帮扶不到位的,要进行全县通报。今年年底县里检查验收后,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整体成绩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任务的村队,要进行奖励,鼓舞士气,推动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