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裕民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26日政采云上采购电子天平后,未回款原因事宜,第三封信件
来信时间: 2025-05-13 16:05:29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宁波丰采供应链有限公司财务,裕民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底在我单位采购2件电子天平,共计2998元未支付。我公司多次联系相关负责人未果,2023年7月和2024年8月,我分别在网站写了求助信,政府于2023年7月平台回复手续已完成,资料已交至财务科申请资金,待资金申请下来后立即支付,并在去年写第二封信件后几个月有过电话回访,但是至今我公司仍未收到货款。希望这笔回款今年能够尽快落实。


回复时间: 2025-05-16 19:51:50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裕民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26日在政采云采购电子天平未回款事宜,经核实,我局在2021年11月26日在政采云采购电子天平两台,共计2998元,我局正在向财政部门申请,待资金申请下来后立即支付。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回复单位: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回复时间: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