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

关于刘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cc000-0001-2021-00011 来源:裕民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1-04-27 12:24:06

裕民县人民政府文件

 

裕政任〔20213

 


关于刘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202137日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妮同志任裕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静同志任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光峰同志任裕民县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王海江同志任裕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道肯·赛尔哈孜同志任裕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席述华同志提任裕民县第二中学校长,免去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丽丽同志提任裕民县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铜林同志任裕民县第二小学副校长,免去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崔似强同志提任裕民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秀君同志提任裕民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新梅同志提任裕民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阿合里别克·纳湾同志提任裕民县专业巡逻防控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提名田建国同志为裕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赛力克汗·毛吾林同志裕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雪梅同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晓龙同志裕民县城管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韩明钊同志裕民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石海黎同志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邦琼同志裕民县专业巡逻防控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新霞同志裕民县宾馆经理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裕民县人民政府 

2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