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8日 星期三 |

2023年裕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7-17 19:01:36

根据《2023年自治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裕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裕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三次工作座谈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准确领会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我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的需要,推动生产技能,乡村治理带头人,新型农民经营主体负责人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我县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为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夯实基础。

培育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厚植爱国情怀和“三农”情怀,聚焦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以促进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知识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以农民为中心,以服务产业、注重质量、创业发展为原则,从农民需求出发拓展培训内容,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注册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及“云上智农”APP使用率达100%,参训学员基本信息100%录入全国农业教科云平台,实现推动农民教育培训线上线下融合,强化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与支持服务,规范购买规范线上学习服务,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60人,其中技能服务型30人、乡村社会事业治理带头人30人。

二、裕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小组

  黄战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宫德        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达列力别克    农广校校长

玛合帕丽      农广校副校长

  奥旦别克      吉也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阿依多斯      新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米尔曼        哈拉布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努尔加娜提    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海英        江格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三、重点工作

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紧紧围绕稳粮保供、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以农业结构调整为目标,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等内容,开展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庭院经济种养技术、乡村治理带头人、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化解金融风险、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农机大户及合作社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和领域开展培训,着力培养一批45周岁,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50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

(二)聚焦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加强牛羊和生猪养殖培训提高生产供给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耕地保护知识等方面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用地能力。加大农机装备使用维修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把金融担保知识纳入培训范围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外来生物防治、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

(三)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服务。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程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开展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裕民县第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将宪法、民法典、《自治区信访条例》等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课程,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夯实乡村群众基础。

(四)支持农民提升受教育水平。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发挥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作用。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用好高职扩招、“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政策,不断提升学历层次。支持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农业工种技能鉴定,支持涉农院校探索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素质农民短期培训、技能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

(五)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作为农牧民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实现致富增收的重要抓手,在培育工作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使用,健全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载体。加强高素质农民科学素质培训,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把科学素质相关课程融入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素养类课程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系统普及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绿色发展、移风易俗等知识观念,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

六)强化实践教学模式坚持立足实际、分类施教,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训理念,把培训教室搬到田间地头,采取实践操作为主的教学形式,推广农民田间学校培育模式。在培育工作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使用,健全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载体。加强高素质农民科学素质培训,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把科学素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等课程融入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素养类课程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系统普及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绿色发展、移风易俗等知识观念。由乡镇按分解方案组织培训人员,第三方结合“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精准制定培训课程、划分培训学员,以需求为导向,培训内容紧贴产业发展,加大实践教学力度,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外出考察、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大力推行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提升学习实习实训比重,切实提高学员实践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治理带头人培训学习时间不低于120个(其中线上学时不低于30个)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学时不低于100个(其中线上学时不低于6个),实习实训学时不低于总学时2/3。2023年承办机构按照每人360元支付新疆电信分公司在线学习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现场课件制作,信息系统和维护,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用等。

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农广校开展标准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培训必须在每期培训班结束之前,按时将相关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班次、参训学员的学习评教全过程信息100%入库,录入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和效果,开展绩效管理、满意度评价、宣传引导、信息报送录入等工作,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好成效。从7月份开始,每月19日前将每班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向地区农业农村局种植科、科教科及县农业农村局报送,12月1日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推荐2名优秀学员及典型事迹。(优秀教师、管理人员)

做好培训过程管理。农业农村局要坚持“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坚持对培训机构和授课师资人员的办学资质、思想政治、任教资格、课程内容、行业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坚决做到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对培训讲稿、使用教材进行审定,做到严格把关、规范使用,并由县农业农村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班会课要向参训学员讲清班级制度、学习要求、生活要求等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班主任带班管理制。第三方要指定专人负责班级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加强培育党建工作。

(九)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体系建设,健全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田间学校建设,优选条件成熟、有代表性的实践实习场地。

四、资金使用

具体任务:2023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60人,资金额度20.4万。

经费标准:参照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我县乡村社会事业治理带头人培训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补助标准为2800元/人。

(三)资金管理:县财政、农业农村局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农业农村局承担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年度项目资金必须在当年内完成。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参加培训的学员本人,不得借用培训的名义购置各类办公器材。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意外保险费、防疫用品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其中,用于开展培训的资金不低于资金总额的80%;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培训对象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录入、培训组织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跟踪服务、第三方审计以及培训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费用的资金不高于资金总额的20%。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培训的,在补助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农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单位承担培训的,按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等按照《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新财预〔2014〕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严格绩效考核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试行》要求,切实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训内容、培育对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培训教师,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检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农民培训指标,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和参评率,按时高效的完成相关培训工作。地区将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部门年度绩效指标当中,对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信息系统和各类APP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具体培训实施机构要建立准确、完备的参训人员档案,县农业农村局将适时进行随机抽查。

完善项目档案

2023年农民培训档案资料要求“一班一案”,包括培育方案、培训手册、培训课表、授课教师信息、管理教师信息、学员须知、学员信息、考核小结、证书预发、培训小结、满意度评价及日常生活学习照片等各类图片资料等内容。把项目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最终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规范档案管理,提高项目总体质量和水平。

强化跟踪服务

要及时了解培训学员的生产经营状况,收集培训学员的服务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使他们真正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有效地运用到生产生活中,以线上课堂、入户交流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通过“云上智农”APP 平台开展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后续跟踪服务,巩固课堂培训成果,调动学员的生产积极性,解决学员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跟踪服务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