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财经法规的规定,按照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塔地财监【2021】8号)文件要求,裕民县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本县1户行政单位,1户事业单位实施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将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我检查组于2021年8-9月对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裕民县第一中学这2户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总体情况,被检查单位在账户开设及使用、会计管理等方面较以往年度趋于规范化,但还有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裕民县财政局组成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2户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1、通过对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会计基础信息不规范、账表不相符、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按照规定尽快进行整改。
2、通过对裕民县第一中学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基础档案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按照规定尽快进行整改。
裕民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