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0日 星期五 |

公 告

来源: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19-04-19 16:36:53

因魏轩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证号:新2018裕民县不动产权第0000152号,现申请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送达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