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

裕民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9-08-30 18:17:58

2018116127,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人社局进行了巡察。2019314,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形成以党组牵头促整改,书记带头抓落实的工作总基调,号召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凝心聚力,围绕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2个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凝聚整改共识

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号召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保障。人社局党组多次研究商议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并下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裕人社字〔201959号),针对22项巡查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以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深挖问题结症 注重标本兼治。根据反馈意见,人社局党组针对反馈意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正确归类问题属性,刨根溯源、深挖问题结症,依靠制度补短板,结合措施抓落实,双管齐下对症下药,确保问题整改标本兼治。截至目前,人社局共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1,巡察反馈的22条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严抓整改落实

()政治建设方面 

1、略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人社局干部职工整体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支部党建文化建设,丰富党日活动,提升支部党建引领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党员共识并结合当前脱贫攻坚、民族团结等工作,开展团队活动,打造团队文化,凝聚人心共识。 截至目前,人社局党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三八妇女节”“元宵节”等各类节日以及工作节点,开展主题活动13次。二是发放《人社局党组班子以及班子成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建议表》26份,发放《人社局党员干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建议表》28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撰写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个人分析研判报告,撰写心得体会14份。

(二)组织建设方面

3、针对“人社局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提高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责任意识。强化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带领支委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支部工作规范。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两次,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总结会,年底召开一次年底党建工作总结会。

截至目前,开展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次。年初召开支委会研究2019年人社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召开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6次,党员大会11次。

4、针对“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该项问题,局党组安排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县级各类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党支部每年自行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学习2次,做到党建业务精通。截至目前,人社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全体参加县级党建业务培训1次,人社局自行组织党建业务学习2次。二是局党组“三会一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截至目前以召开党员大会12次,党小组会7次,支委会8次,党课2次。

5、针对“人社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党的建设方面抓的不够紧”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并指定人社局党支部宣传委员李亚运负责党建工作会议记录。二是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已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次,党组书记听取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汇报1次。

6、针对“党支部开展党员大会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人社局党支部开展党员大会议事工作已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总结会,年底召开一次年底党建工作总结会。人社局党支部截至目前以召开党员大会12次。

7、针对“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一是丰富和创新的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结合每阶段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截至目前,人社局党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结合节日节点开展活动13次。二是明确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压实责任。三是严格考勤签到,建立《裕民县人社局机关党员干部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党员干部进行考评打分。对每一次主题活动都进行考勤,对于无特殊理由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进行登记,每半年通报一次,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对于借调超过半年以及因机构改革调整、调离岗位的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截至目前已按照相关手续转出15人。

(三)作风建设方面

8、针对“主管领导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监管不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对当前就业形势与开展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意愿开展调研,今年人社局党组班子组织培训科、就业科、培训中心赴乡镇调研4次,收集培训意愿调查表600余份,二是根据调研开展有针对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中式烹调、服装缝纫、服装裁剪、手绣制作工等工种34班次。三是加大培训监管,严格考试。确保培训出实效,学员有收获,就业有手艺。

9、针对“监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上半年,裕民县劳动监察大队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5次,开展各项专项检查1次;协调处理来电来访投诉问题4起,协调处理4起,涉及劳动者138人,追回农民工工资381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27户,完成劳动用工备案单位25户,共涉及劳动者349人。收缴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6.12万元。今后工作,一是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制度,制定《裕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裕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系制度》等制度,明确责任。二是落实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县分管领导组织召开2次由住建、水利、交通、教育、卫生、信访、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新问题。截至目前已召开1次,计划年底召开下一次会议。三是摸清底数,督促建筑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劳动监察大队在每年3月份通过与住建、发改委部门对接,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工程项目各个有监管,层层有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局劳动监察大队已向各单位下发关于督促建筑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醒函,对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不予办理开工许可,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10、针对“主要领导履职不力导致工作效能低”的问题。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加大社保缴费宣传力度,提醒参保人员及时将足额的社保费用存至代缴银行卡,确保社保缴费按期划账收缴。

1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差费报销未附相关出差文件,报销发票部分无经办人签字”的问题。巡察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该问题今后,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通过派出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补充修订《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严格落实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好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对报销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对未按规定开支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针对地区内电话通知无下发文件的会议产生的差旅费报销由局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报销。四是按照《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支出达500元以上,召开局党组会研究。

12、针对“人社局和编办汽车燃油费使用无登记台账,人社局培训班油费也打入单位油卡中,使用无明细核算”的问题。巡察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该问题今后,一是健全完善了公车使用制度。制定《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长期坚持。二是建立人社局公务用车和加油登记台帐。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开出派车单,注明路线、驾驶人员等(派车单同时报送至纪委),由办公室和司机签字确认。三是实行油费分卡使用,将单位工作经费中油费与培训过程中产生的油费分别支出。

13、针对“人社局2015-2017年培训补贴授权发放时手续不规范,由培训老师一人领取再发放,未由财务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的问题。2018年度开始,严格按照培训补贴发放程序进行发放。由培训中心统一收集参训学员相关账户信息,参训学员本人核定后,由单位财务直接将培训补贴打入学员账户。

14、针对“人社局发放误工补贴无领取人签字”的问题。一是责令培训机构对前期已经发放的补贴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及时完善补贴发放档案资料的整理,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按照扶贫工作要求,误工补贴一律采取先核定、再公示、后发放,由财务直接打至学员的卡中,真正做到每支出一笔补贴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三是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相关证明和票据。

15、针对“小额担保基金专户账户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2016年已与地区相关部门对接,已由小额担保基金专户垫付。二是巡察问题已整改落实,今后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认真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发放环节,确保发放及时、回收及时,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交流优化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流程,加大对逾期还款人员的催缴力度。

16、针对“主要负责人对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审核不严,存在财政供养人员参加培训现象”的问题。一是对2000年以来参加培训的人员审核进行回头看,清退“两头沾”人员,截至目前违规享受培训补贴32880元已全部追缴。二是进一步完善培训人员的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培训学员的前期审查,严格按照2018年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7、针对“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登记表与实际培训人数不符”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考勤的监督检查,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双签到,培训前学员每人签到和培训后再系统内录入考勤签到,同时加大对培训机构的追责力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人表不一的情况给予批评并责令该培训机构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和不定期检查的效果,对每期培训班检查不少于3次。三是增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前期每期培训班的档案进行检查,对档案整理不规范不齐全的班次,责令培训机构进行完善。

(四)纪律建设方面

18、针对“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截至目前已召开党建、党廉专题会议1次,听取班子成员专题汇报1次。三是深入开展了以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结合人社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结合7月党风廉政教育月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1次。

19、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党员大会和有关活动“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利用主题党日、党员干部大会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对退休党员加强送学服务,截至目前,人社局党支部共1名退休党员,今年开展送学1次,涉及1人。并与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对接,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如逾期不按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我支部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对于借调超过半年以及因机构改革调整、调离岗位的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截至目前已按照相关手续转接15人,并呈报上级党委。三是对学习不主动,又不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情形报请党员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

20、针对“社保局负责人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社保局主要负责人在社保局内部进行通报警示。二是社保局考勤权限上交至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考勤按照《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制度》执行。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1、针对“人社局本单位职工领取考试补贴共计4800元,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一是对于涉及本单位干部职工20人(次)2000元,已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补贴发放制度,加强了政策法规的学习力度,吃透文件精神,提高政策理解力。三是制定了《人事招考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补贴发放标准、流程和范围,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六)扶贫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

22、针对“在开展扶贫技能培训中,由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培训后就业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制定了《裕民县巩固脱贫攻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学员培训前的参加培训意愿调查,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满足群众的培训需求。二是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截至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783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952人次,完成地区目标任务的84.8%,以奖代补资金暂无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19人,见习6人。举办招聘会31场次,组织60家用工企业参加,提供用工岗位720个,参加招聘会1061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76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178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01-6522445通讯地址:裕民县巴尔鲁克路15号。

 

 

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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