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

关于运送居民前往乌鲁木齐市的公告

来源:裕民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日期:2020-02-22 13:43:34


全县各族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和地委、行署相关要求,有序做好全县需返回内地人员出疆离裕工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抽调车辆运送出疆人员前往乌鲁木齐市乘坐火车、飞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发时间及地点

2月24日、26日早晨09:00时,需出疆人员在客运站停车场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乌鲁木齐火车站、飞机场(仅限上述两地)。   

二、注意事项

1.凡必须在2月29日前返回内地的人员,请到所在乡镇(场)、村(社区)登记并报告出行目的地、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对3月以后出疆人员先登记再另行安排。

2.出裕人员需提前向所在辖区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及前往目的地。各乡镇场、村(社区)接到申请后,立即核实申请人当前状况是否符合要求,详细登记申请人已购买的火车、航班信息,并由辖区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出具健康证明,检测无异常后做好登记工作,由所在辖区村(社区)详细核实后,出具出行证明,并在出行前一天下午17:00前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申请离开我县的人员名单,同时,将出裕人员基本信息和两份证明上报指挥部存档。  

3.核查验证通过的出裕人员,由各乡镇(场)于2月24日、26日早晨8:40前专车送至客运站统一乘车,申请人需凭火车票、飞机票订票信息(或电子票证)、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村(社区)开具的出行证明方可乘车(乘车费用按正常客运票价收取)。    

4.出裕人员要严格做好乘车途中个人防护措施,服从组织管理,到达目的地后,严禁在飞机场、火车站无故滞留,坚决服从当地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5.出裕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及时到所在村(社区)报备,同时,向我县所居住村(社区)反馈到达目的地情况。

裕民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