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天山网 发布日期:12-01-17 编辑:Ymxxb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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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有关决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月15日下午在新疆人民会堂闭幕。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变化变革创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敢于担当,勇于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美好新疆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国梁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阿勒布斯拜·拉合木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乃依木·亚森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尼相·依不拉音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阿布拉江·依明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肉孜·司马义辞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哈斯木·马木提辞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大会表决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大会补选王会民、毛肯·赛衣提哈木扎、穆铁礼甫·哈斯木为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5名同志为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乃依木·亚森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补选尼相·依不拉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表决决定马明成为自治区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会民为自治区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大会依次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201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1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自治区预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