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各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改善,着力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结合裕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涉及具体实施条目共计43条。主要涉及放宽市场准入,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推进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以及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提高办电效率,压减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提升水气服务效能,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实行“交付即交证”,提升办税便利度,加快出口退税,优化纳税跨区域迁移服务,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企业亟须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机构首贷、续贷服务,提升注销便利化水平。深化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区域通办”,全面推行“免证办”,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量水平,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规范政府采购,加强招投标监管,建立优秀民营企业表彰奖励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健全阳光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办理破产案件,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