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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裕民县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裕民县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5 17:20:47

 

 

裕政办发〔200773

 

 

关于印发《裕民县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政府(管委会),政府各局、委、办,县直各单位:

《裕民县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裕民县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塔行发[2007]10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监控重大隐患,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杜绝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灾难,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和单位自查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工程。排查工作由交通局牵头,会同发改委、建设局组织实施。在前阶段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对我县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和桥梁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出公路交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措施。

(二)水利设施。排查工作由水利局牵头,会同发改委组织实施,制定出大型水利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措施。

(三)电力设施。包括水电站、变电所、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通讯设施、电力枢纽、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它电力设施。排查工作由经贸委牵头,会同供电公司、水利局、发改委组织实施,制定出重要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措施。

(四)城市基础设施。包括燃气供应、供水、集中供热、道路桥梁、地下管网等。排查工作由建设局牵头,会同发改委组织实施,制定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措施。

三、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使用中的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

(二)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施工进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是否进行了排查,是否发生过质量与安全事故。

(三)基础设施工程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能否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

(四)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五)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四、实施步骤

排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于20071023日之前完成,由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基础设施管理权限分别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一)全面部署:101日到1010日,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运行、管理维护的特点,研究制定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1010日到1020日,以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主体,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个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都要提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报告,对项目做出自我评价。

(三)总结上报:1020日到1029日,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对开展的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于1029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地区。

第二阶段:1029日到1123日,行署将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行业组织复查、抽查,形成总结报告报自治区发改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周密的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方案,保障人员和经费,保障排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将排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单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安全投入和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力度。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结合排查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维护所需资金,防止安全隐患酿成事故。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提供有效保障。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  排查  方案  通知

 抄报:县委、人大,政府县长、副县长。

 抄送:县委各办、部、委,人大办、纪检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人民团体。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1024日印发         

                                                         共印汉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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