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政办〔2007〕7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的通知
各乡(场)政府(管委会):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部署,今年7月林业局对我县2002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计划面积50000亩,实际验收面积为31351.9亩(察汗托海旱地退耕地造林未验收),合格面积为14719.3亩,实际合格率为47%。其中:新地乡9398.9亩,合格面积为1878亩,合格率为20%;江格斯乡4621亩,合格面积为2275亩,合格率为49%;阿勒腾也木勒乡4483.5亩,合格面积为943.2亩,合格率为21%;哈拉布拉乡5672.3亩,合格面积为2555.1亩,合格率为45%;吉也克乡3715亩,合格面积为3691.6亩,合格率为99.5%;察汗托海牧场3460.9亩,合格面积为3460.9亩,合格率为100%。2007年退耕还林合格率分别比2006年和2005年下降了63%和54%。一是2007年补造林质量差。个别村苗木调回后不假植,退耕户不按要求及时种植,有的植在浇不上水的干梁上,有的树穴深度不够,根部外露。二是浇水不足。主要的是乡、村没有及时按要求配水,补植后有的村未及时浇头水,有的全年只浇两次水,部分退耕户补植后一个水都未浇。三是乡、村重视不够,无人负责补植质量和进度的监管。春天只负责统一购苗,没有统一组织退耕户及时补植和浇水。四是后期管护跟不上。乡、村没有做到按月供水,10月份后牲畜无人管理,破坏严重;乡、村对林业部门提出的挽救措施未及时落实。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2008年退耕还林苗源及内业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乡(场)要充分认识退耕还林工程的政治意义,充分认识惠及农牧民增收的经济意义,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扭转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成效下降的被动局面。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要有实招,要责任到人。
2、乡(场)要利用冬闲核实补造面积、退耕户名单、种苗用量,制定补造措施、质量要求、管护措施,进一步宣传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各级组织和退耕户应承担的责任,从思想深处提高广大退耕户的责任心,为春季补造工作打好基础。并组织工作组到村指导和督促补造工作的具体落实。
3、各乡(场)要积极组织、及早联系苗源,确保春季用苗的落实。同时,要把好苗木质量关,做到起苗有人现场监督,运输专人押车,假植及时、符合要求,发苗登记准确。
4、各乡(场)林业管理人员利用冬闲建立好退耕还林的所有内业档案,做到不漏户不漏项。财政所在10月底把历次兑现钱粮登记表复印件报县财政局,未按时上报的单位财政局停拨补助款。
退耕还林补造工作将作为考核乡(场)林业工作的主要指标,2008年乡(场)林业造林任务少,要集中精力完成好退耕地还林补造工作,要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程全面、高质量完成。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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