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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裕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成立裕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5 17:27:59

 

 

裕政办发〔200767

 

 

  关于成立裕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场)政府(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根据塔行办发〔200710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成立裕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条列汗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山别克  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文梅 民政局局长

成 员:何开斌 财政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贾向阳 建设局局长

王东辉 发改委主任、粮食局局长

张鹏宇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汪 猛 农业局局长

刘文斌 社保局局长 

陈 寿 审计局局长

刘忠坚 卫生局局长

胡勇彪 工会主席

殷培云 扶贫办主任

祝裕刚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留琦 民政局副局长

王之烨 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文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留琦同志兼任。

原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撤销。

 

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低保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叶县长、梁副书记、条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929日印发 

                                                     共印汉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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