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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裕民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县委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9 12:16:50

 

 

裕党办字〔200821

 

关于调整裕民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各委、办、部,政府各办、委、局,人民团体,县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调整裕民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长:魏东亮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许 飞     政府副县长

  员:阿合买提汗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民宗委主任

杨兴东      县委办公室主任

马合沙提    政府办公室主任

童长仕      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郭文梅      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书记

李庆武      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鹏宇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彦斌      哈拉布拉镇党委书记

木尔扎汗   哈拉布拉镇镇长

        教育局党委书记

沈振华     经贸委党委书记、主任

王东辉      发改委主任、粮食局局长

王德昌      公安局政委

张文斌      民政局局长

        卫生局局长

许登云      财政局局长

沈振新      司法局局长

王国兴      建设局局长

王楚云      计生委主任

唐丽敏      文体局局长

冉茂平      物价局局长

王之烨      统计局局长

        环保局局长

徐晓燕      科技局局长

刘文斌      社保局局长

赛力克      国土局局长

潘金虎      工商局局长

刘继军      税务局局长

杜学爽      总工会主席

       团县委书记

努尔古丽  妇联主席

葛永军     县委正科级组织员、基层办副主任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童长仕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彦斌、张文斌、木尔扎汗、葛永军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有关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

2、切实加强对社区党的建设的指导,积极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动社区各项工作;

3、指导协调划分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增强服务功能,配置办公场所、建设资金、所需人员等重大问题。

4、指导社区党组织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社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年度评比总结工作;

5、全面掌握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哈拉布拉镇党委落实好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6、研究部署社区建设重大活动,对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7、审定有关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工作报告和重要文件,协调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矛盾;

8、审定以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义授予或向上级推荐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9、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

10、研究其他需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事项,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社区建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裕民县委办公室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310 

 

 

 

抄送: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人大、政协、纪检委

办公室,检察院、法院,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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