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党办〔2008〕27号
关于印发《裕民县抗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各委、办、部,政府各办、委、局,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裕民县抗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裕民县委办公室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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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人大、政协、纪检委
办公室,检察院、法院,人武部。 |
裕民县抗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4月中旬以来,我县先后于4月17日、4月20日、4月21分别遭受严重低温冷冻灾害、5.1级地震灾害、风灾、火灾,给全县各族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尽快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生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抓好灾后生产自救,加快恢复基础设施,努力帮助受灾困难户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奋力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各项灾后重建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使重建的各项设施标准高、质量好、安全性强。
2.与地区实施的“援弱工程”相结合。将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到地直各帮扶单位及帮扶县市,使各项援弱措施与救灾救济措施同步推进。
3.与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相结合,灾后重建民房必须达到抗震标准,对建房户进一步加大补助标准。
4.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做好贫困户摸底登记工作,对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灾更贫的困难户,加大帮扶力度。
5.与弘扬“裕民精神”相结合。以“裕民精神”为动力,不等不靠、抗灾自救,重建家园。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尔肯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梁 浩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叶尔多斯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岳笑松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武义奎 人大副主任
许 飞 政府副县长
条列汗 政府副县长
杨 平 政协副主席
陈宪根 人武部部长
成 员:杨兴东 县委办公室主任
马合沙提 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文斌 民政局局长
赛力克 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国兴 建设局局长
徐志良 抗震办主任
姚志强 水利局局长
贾向阳 交通局局长
殷培云 扶贫办主任
王德昌 公安局政委
毛 强 卫生局局长
刘云峰 林业局局长
王 平 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
汪 猛 农业局局长
魏晓亚 气象局局长
王彦斌 哈拉布拉镇党委书记
王华民 新地乡党委书记
苏裕琦 哈拉布拉乡党委书记
张世杰 江格斯乡党委书记
肖 岩 吉也克乡党委书记
席述宇 察汗托海牧场党委书记
杨成军 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在具体工作中各有侧重,各负其责。叶尔肯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抗灾救灾各项工作;梁浩主要负责地震灾情的普查,协调指导受灾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武义奎协助梁浩做好房屋、道路等灾后重建工作;岳笑松主要负责冻灾、风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灾情的普查,抓好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协调好农业生产物资,指导灾后重建等工作;条列汗主要负责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畜牧业灾情统计;许飞主要负责城市灾情的普查,灾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抗震安居工程做好危房的统计、评估及重建房资金的补助;杨平协助许飞做好城市灾情普查及重建工作;叶尔多斯主要负责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陈宪根负责组织民兵进行紧急抢险、运送救灾物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岳笑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文斌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灾情普查、统计上报,组织救灾物资调运、发放,指导灾后重建等工作。
(二)下派工作队
第一队:江格斯乡工作队
队 长:梁 浩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 员:张文斌 民政局局长
张鹏宇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赖长跃 政协办公室主任
毛 强 卫生局局长
殷培云 扶贫办主任
邹 勇 广电局党支部书记
张长宝 党校常务副校长
赛力克 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 辉 团县委书记
第二队:哈拉布拉镇工作队
队 长:叶尔多斯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成 员: 王 旭 教育局党委书记
厚建平 抗震办副主任
杜学爽 总工会主席
周胜裕 环卫处主任
朱铁生 园林处主任
第三队:察汗托海牧场工作队
队 长:岳笑松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许登云 财政局局长
王国兴 建设局局长
徐志良 抗震办主任
许登勇 民政局副局长
董国林 供销社主任
邓志强 种子站站长
李 元 科协主席
孟凡华 城管大队队长
第四队:新地乡工作队
队 长:武义奎 人大副主任
成 员:沈振华 经贸委党委书记、主任
汪 猛 农业局局长
王东辉 发改委主任、粮食局局长
刘文斌 社保局局长
赖长勇 残联副理事长(主持工作)
赵天金 老干局局长
李太祥 自来水公司经理
第五队:阿勒腾也木勒乡工作队
队 长:许 飞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峰 环保局局长
沈振新 司法局局长
蒋 琦 建设局副局长
木合亚提 扶贫办副主任
王世卿 农技站站长
第六队:吉也克乡工作队
队 长:条列汗 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德昌 公安局政委
王 平 畜牧局兽医局党委书记
贾向阳 交通局局长
陈 寿 审计局局长
靳 平 农机局党支部书记
杨裕忠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第七队:哈拉布拉乡工作队
队 长:杨 平 政协副主席
成 员:姚志强 水利局局长
齐志良 统战部副部长
刘云峰 林业局局长
孙松涛 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李 东 草原监理所党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1)负责一线抗灾救灾工作宣传报道、信息上报,宣传抗灾自救的典型,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反馈抗灾救灾工作动态,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氛围。(2) 负责对灾情进一步核实,救灾物资筹备和发放、灾民安置工作,治安防卫、医疗服务及后勤保障。(3)因地制宜制定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根据轻重缓急,对受灾房屋、公路、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灾后重建。(4)各工作队要建立队员包村工作制,各县派工作队员与乡派工作队员和村队干部要进村入户开展灾情调查,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灾情的普查及统计工作
各乡镇(场)和城建、水利、农业、畜牧、电力等部门要立即开展地震、风灾、火灾、冻害等灾后调查工作,对人畜伤亡、农牧业生产损失及受损的房屋、棚圈、农牧业设施、电力设施、市政设施等进行调查摸底,将普查统计情况每天上报县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二)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工作
各乡镇(场)和宣传、民政、公安、农业、畜牧、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群众地震知识、防火知识、防风知识、农作物防寒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平息地震谣言和谣传事件,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抗御灾害的能力。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维护和稳定农牧业生产秩序,组织技术人员对农牧民进行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对已受灾农作物,要引导农民及时调整种植结构,不务农时的进行重播,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公安部门及各乡镇(场)要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状况的预测,并及时发布预报,以减少由于恶劣天气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救灾救济工作
民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及时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财政部门协调解决抗灾自救工作中急需的物资和经费,下拨救灾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灾后重建。全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立即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开展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活动,所捐款物要及时统一交至县民政局抗灾专户,用于灾后重建及灾民生活救济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灾情紧急调研,人员疏导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公安部门及时打击制造、传播地震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灾时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预案,宣传防疫、自救、互救知识。保险部门加强重点监视区的保险工作,积极扩大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保险保障,及时做好保险财产受损、农作物受灾后的理赔和人身伤亡的保险给付工作。
(四)加强灾后重建工作
各乡镇(场)及抗震办负责组织对倒塌房屋立即实施重建,重建房屋必须达到抗震标准,并及时下发抗震房屋补助款。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桥梁、涵洞等重要设施的检修加固工作,负责震后交通运输和重要设施抢险、抢修等工作。水利、电力部门要检查维护水库堤坝和供水电力设施,负责震后水利、电力工程设施抢险和抢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