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党办〔2008〕36号
关于举办裕民县第23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各委、办、部,政府各办、委、局,人民团体,各驻县单位:
为营造浓郁的体育氛围,庆祝2008年8月奥运会在北京的胜利举办,丰富我县农牧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举办裕民县第23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解恩斯汗 县委常委
副组长:王丽丽 政府副县长
阿合买提汗 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民宗委主任
成 员:杨兴东 县委办公室主任
马合沙提 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丽敏 文体局局长
朱玛别克 宣传部副部长
哈那提 畜牧兽医局局长
毛 强 卫生局局长
王楚云 计生委主任
托罗亨 公安局副局长
李振国 文体局副局长、体训中心主任
海拉提 信访局副局长
迪力木拉提 哈拉布拉乡乡长
哈娜提 新地乡乡长
达吾列提 阿勒腾也木勒乡乡长
努尔兰 吉也克乡乡长
张新玲 江格斯乡乡长
马德力别克 察汗托海牧场场长
木尔扎汗 哈拉布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唐丽敏同志兼任。
二、举办时间
2008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三、举办地点
裕民县赛马场
四、比赛项目及奖项设置
(一)摔跤:各乡镇(场)选派2名选手参加,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马上拾银:各乡镇(场)选派2名选手参加,设24个奖品;
(三)姑娘追:各乡镇(场)选派2对选手参加;
(四)3公里走马:各乡镇(场)不少于3匹马,取前3名给予奖励;
(五)5公里走马:各乡镇(场)不少于3匹马,取前3名给予奖励;
(六)1公里速度赛马:各乡镇(场)不少于3匹马,取前3名给予奖励;
(七)2公里速度赛马:各乡镇(场)不少于3匹马,取前3名给予奖励;
(八)3公里速度赛马:各乡镇(场)不少于3匹马,取前3名给予奖励;
(九)5公里速度赛马:各乡镇(场)不少于3匹马,取前5名给予奖励;
(十)10公里速度赛马:各乡镇(场)不少于3匹马,取前6名给予奖励;
(十一)2公里赛骆驼:取前3名给予奖励;
(十二)刁羊:各乡镇(场)选派3名选手参加;
(十三)拔河:各乡镇(场)选派10名男队员参加,取前3名给予奖励。
五、要求
1、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练参赛项目,于5月2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县文体局。联系人:阿达力,联系电话:13899373411。
2、县公安局负责此次比赛全程安全保卫工作。
3、广播电视局做好此次比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中共裕民县委办公室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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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人大、政协、纪检委办
公室,检察院、法院,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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