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082100000001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热力公司 |
生效日期: | 2025-08-21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供热领域 |
个人办理开暖业务所需材料
1、办理开暖手续需提身份证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2、由热力公司审核合格后通暖。私自开暖、接暖发现后需交纳整个采暖期两倍的取暖费。
附件:开暖申请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