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塔城地区政府网

裕民县人民政府

  • 1
  • 2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拜拜,很高兴为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义务教育>详细内容
索引号: 6542250032/20230913-00005618 发布机构: 裕民县政府网
生效日期: 2023-09-1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2023年春季学期裕民县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公开

来源:裕民县教科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一、学前幼儿伙食补助资金

按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每生每年2800元的标准,春季学期截至目前落实学前教育保障补助资金240.66万元;其中按照学前伙食补助每生每年1450元的标准,春季学期落实幼儿伙食补助资金124.63万元,共补助学前三年在园幼儿1719人。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春季学期截至目前共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69.77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406人,截至目前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9.14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1228人,截至目前落实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40.63万元。

三、自治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按照每生每天5元标准,春节学期截至目前落实自治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46.64万元,共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生5485人。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按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春季学期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4.2万元,补助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1人。

五、高中免学杂费

按照高中脱贫户等学生免学杂费每生每年1430元的标准,春季学期落实高中免学杂费资金9.15万元,资助高中免学杂费学生128人。

 

 

 

 

裕民县教科局

2023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