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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01221-00004535 发布机构: 裕民县政府网
生效日期: 2020-12-21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裕民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裕民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21年,上级下达裕民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81万元,按照《关于下达裕民县2021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裕扶贫领字〔2020〕23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裕民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分配结果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选择应按照严格遵循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规划,瞄准产业项目提质增效、夯实农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活生产条件改善资金投向,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是严格遵守“九条红线”内容。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详细情况见附表:裕民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01-6523152

裕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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