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塔城地区政府网

裕民县人民政府

  • 1
  • 2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拜拜,很高兴为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重大项目>详细内容
索引号: 6542250032/20210106-00004920 发布机构: 裕民县政府网
生效日期: 2021-01-06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重大项目

裕民县2021年第一批以工代赈项目情况公示

来源:裕民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21年1月4日,根据塔地发改投资〔2021〕1号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下达项目2个,下达资金492万元,涉及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吉也克镇;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南哈拉布拉村农田道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南哈拉布拉村。

2.建设内容:新铺设砂石路11km,新建桥涵4座,

林间道路450㎡,安装涵管37个及相关配套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197万元(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1年7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裕民县哈拉布拉乡人民政府沈广飞

6.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施工。贯彻执行国家公路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和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设计标准和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施工。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

二、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

2.建设内容:硬化村组道路10公里。

3.资金来源及规模:295万元(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1年10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裕民县吉也克镇人民政府潘文超

6.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施工。贯彻执行国家公路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和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设计标准和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施工。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

监督电话: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监督举报电话:0901-6523092

联系人:马晓娜

2021年1月6日

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