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协调解民忧 来源:裕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11:31: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分享到: 裕民县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2017年群众在裕民县鑫兴保安培训学校考保安证,学费已缴纳,培训学校未发放保安证。 裕民县公安局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多方沟通协调。 经裕民县公安局民警从鑫兴保安培训学校处了解,若投诉人有保安证且想继续从事保安工作,鑫兴保安培训学校愿意按照复训保安员(290元/人)给投诉人参训名额,如参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办理新的保安证,电话联系投诉群众表示同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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