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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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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裕民县鑫康健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裕民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04 18: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裕民县鑫康健大药房自愿退出裕民县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结合塔城地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要求现已解除裕民县鑫康健大药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序号

机构名称

法人

地址

1

裕民县鑫康健大药房

裕民县龙珍路001号

     


   

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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