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任务补贴政策标准
根据自治区退耕还林验收办法,退耕还林成活率达到65%以上,按照中央完善退耕还林补贴政策每亩补助90元,自然资源局退耕还林办及各乡镇场相关人员对退耕还林地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后现将检查验收的退耕户名单在裕民县政府网站及各乡镇场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或各乡镇(场)林业站反映,乡镇(场)林业站在收到的群众意见后要及时上报给乡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将做进一步的核查。
分管领导: 宋** 电话:13565273777
退耕办主任: 王** 电话: 1739776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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