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塔城地区政府网

裕民县人民政府

  • 1
  • 2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拜拜,很高兴为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裕民县2021年开展地区级示范社、地区级家庭农场、自治区级示范社创建申请的公示

来源: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7-14 16:32:0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塔地农业农村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经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确定我县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为地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家庭农场申报为地区级家庭农场,推荐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为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将申请名单进行公示。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下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合作社、家庭农场申请名单.xlsx

联系电话;0901-7610001

联系地址:裕民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17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