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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诊所、村生室停业整顿的通告

来源:裕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09 20:32:2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不具备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医疗机构,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

裕民县卫健委联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直医疗专家组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反复巡查,发现仍有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意识淡薄,多次指导仍存在问题,现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责令以下诊所、村卫生室立即停业整顿:

裕民县林彩琴口腔诊所:未对医疗机构内环境物体表面及保洁人员手表面进行微生物采样检测;医疗污水未消毒、未进行检测;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杂物。

新地乡乌尔吉也克西村卫生室:预检分诊无标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十大症状,无疑似病例处置流程,消毒登记本有漏登,临时留观室路程较远,不符合卫生要求。

新地乡木乎尔村卫生室:无临时留观室。

 

裕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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