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19 16:20: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分享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杜苍庆, 坐落:新疆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654225203205GB00191F00010001, 不动产权证书号:新(2020)裕民县不动产权第0005655号 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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