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粮油加工企业)申报通知
为促进我县粮油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油安全,加强和规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粮油加工企业)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支持范围:用于具有收购、仓储、加工能力,经营规范的粮油加工企业。
(二)补贴标准:2025年用于粮油加工企业的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共计982.77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裕民县依法注册和税务登记满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章纳税,能及时向统计、财政等部门提供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和数据信息。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3.企业具有外贸进出口资质。
4.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材料
1.封面、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申请材料”,标明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申报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2.项目申报表(格式附后)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2)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三年内违法违纪情况。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在企业信用网查询的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4)企业经营情况。主要经营业务介绍,经营情况。
(5)外贸资质相关材料。
4.相关部门意见审核表(格式附后)
5.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6.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3份,按目录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和修改。满足上述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申请单位入围奖补范围。
三、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8日—7月10日;
评审打分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网上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
申报单位、报名人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报名,报名以现场签字确认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点
县商工信局业务科;具体申报流程联系县商工信局业务科刘洋(联系电话:0901-6529200)
五、工作流程
(一)裕民县商工信局发布《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粮油加工企业)申报通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二)项目评审主要采取资料审核打分,现场复核的形式,补助额度不超过下达至我县的奖励资金指标额度。
(三)商工信局将已确定的奖励资金补助企业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然后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六、其他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不按申报程序申报、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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