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单位全称:裕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25号
办公电话: 0901-6521011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条例、规章制度,拟订裕民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裕民县办公用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周转房、人才公寓等住房的统一管理。
(三)拟订行政大楼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四)负责行政大楼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机关单位、部门、办公室、群众团体、乡镇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负责行政大楼的安全保卫及办公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等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维修改造工作。
(六)负责拟订本级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接待服务标准;参与县委、县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接待服务工作以及县级交流干部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县重要的礼宾、礼仪工作。
(八)负责全县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九)负责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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