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00002690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政府网 |
生效日期: | 2025-02-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会议信息 |
裕民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
裕政纪要字〔2025〕5号
(2025年2月17日)
2月17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古丽巴尔青主持召开政府2025年第五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有关议题,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竞拍裕民县财政局和原裕民宾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竞拍裕民县财政局和原裕民宾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二、研究了竞拍裕民县粮油收储公司中心仓库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竞拍裕民县粮油收储公司中心仓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三、研究了城东41套公租房固定资产核销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对城东41套公租房固定资产核销的请示》,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住建局要做好资产核销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核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法化。
四、研究了裕民县[2025]-5号宗地供地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2025]-5号宗地供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五、研究了裕民县[2025]-6号宗地供地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2025]-6号宗地供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参加人员: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翟冰,政府副县长陈新涛、张海滨、常培磊、加林、冯如朋、吴倩,办公室主任夏力哈尔。
列席人员:司法局张海良、审计局李卫江、财政局薛靓靓、住建局刘贤钊、自然资源局王雪莲、纪委监委王颖杰、法律顾问刘彩霞。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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