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50032/20210730-00004880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政府网 |
生效日期: | 2021-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调整裕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裕政办发〔2021〕35号
关于调整裕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需调整裕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志利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冉元 市监局局长
成 员:李雪梅 宣传部副部长
李 雷 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公安局副局长
王立疆 政法委副书记
肖 骁 法院副院长
许登洲 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明海 公安局副局长
张鹏宇 司法局局长
李庆武 文体广旅局党组书记
熊丛来 财政局局长
任 凤 卫健委主任
席述宇 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延江 自然资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冉元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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