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裕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9号)等精神,结合县情实际,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裕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1318656662@qq.com。
联系人:杨宏辉 联系电话:0901-6598715
附件:
裕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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