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121600000029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效日期: | 2025-12-16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治政府建设 |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5年,我局紧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事项864项。涵盖行政处罚563项、行政许可114项、行政确认24项、行政检查76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6项及其他行政权力22项。
(二)执法队伍建设。由草原监理所、执法监察室具体负责查处涉及土地、矿产、规划、测绘、草原等领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法治机构设置:设立政策法规室(执法监察室),聘请1名公职律师担任专职法治审核人员。执法装备配备:配备执法车辆1辆、其他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8台、无人机1架、照相机1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事项办理规范高效。全年办理行政执法行为1944件(次),2025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件1944(次),其中:行政检查76次,占比3.9%、行政处罚30件,占比1.5%、行政许可101件,占比5.2%、行政确认1736件,占比89.3%,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均为0件。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要求,规范案件移送流程,强化与公安部门协作。2025年办理涉刑案件2件,均完成线索核查、材料移送等工作,立案侦办1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1件,案件办理全程闭环合规。
(二)减免责清单落实到位。自2025年8月“四项清单”实施以来,未出现适用减免责的案件,所有案件均依法依规处理,坚决维护法律严肃性。
(三)队伍培训扎实开展。严格落实培训主体责任,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学习15次,系统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工作规程;参加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相关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队伍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决定作出的必经前置程序和刚性约束,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今年,我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10件;开展案件评查20件,对查找的问题立查立改,推动执法质量和文书规范双提升
(五)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准入与退出机制,持续规范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在准入方面,坚持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明确新进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已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办理执法证件3人,更换执法证件2人。对因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等情形不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及时收回并注销其执法证件,确保“人证相符”。今年以来,共依法注销退休、换岗等人员执法证件5人。通过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有效维护了执法队伍的专业性,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事后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事后监督工作,将其作为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和维护权益的关键抓手,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畅通规范处理信访举报,今年处理12345投诉热线77条,受到表扬8条,有效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矛盾化解能力,增强了部门公信力。
(七)涉企执法优化提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强化事前告知和过程指导,变“事后罚”为“事前管”。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监督服务,控制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干扰。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和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排查2023年以来涉企案件8起,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八)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衔接顺畅。明确乡镇配合履职事项16项、收回乡镇履职事项4项,明确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职能,规范议事决策,压实工作责任。
三、成功经验及典型做法
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制度体系全面落地,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了执法过程全留痕、决定合法有保障、信息依法应公开。程序文书持续规范,统一并优化执法程序与文书制作标准,有效减少了执法环节的随意性,确保了案件办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前置服务,源头预防,转变理念,主动将服务融入执法,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用地政策咨询、合规选址指导等前置服务,帮助企业规避违法风险,实现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预防”的转变;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优先采用提示、告诫、劝导等柔性方式,督促当事人主动纠正,体现了执法温度与教育引导作用;在坚守法律底线、严厉打击恶意违法的同时,通过柔性执法彰显人文关怀,提升了行政执法的社会认同感和公信力,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尚未完全融入日常工作,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人员在决策或处理具体业务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仍停留在表面,未能真正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思维常态化”的要求尚未完全落地,法治在统领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方面的作用仍有提升空间。
(二)重点领域监管压力依然较大,执法震慑力有待进一步凸显。在耕地保护、非法采矿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反映出执法巡查的密度、力度和精准度仍需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机制、打击力度和震慑效果,与“零容忍”的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队伍专业素养与复杂执法任务的要求尚不完全匹配,专业化培训需常抓不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法律素养和现场处置能力存在短板。常态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不够完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与打造“执法铁军”的目标要求相比,仍需持续提升。
五、下一步计划
一是推进法治思维常态化,将法治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聚焦耕地保护、非法采矿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打造高素质执法铁军。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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