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60119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1-19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交通运输 |
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截至2026年1月19日,裕民县辖区内现有12家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予以公告注销。在公告期内,拟注销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现予以公告。
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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