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606160000003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6-16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旅游信息公开 |
裕民县文旅局2026年旅游监督检查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压实经营主体安全主体责任,护航新疆塔城裕民“山花节”系列活动及夏季旅游旺季平稳运行,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2026年以来,裕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本次监督检查覆盖全县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民宿(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旅游购物场所等涉旅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安全通道畅通、特种设备检验、用电用火规范、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市场秩序方面。严查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宣传、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规范节假日及旅游高峰期客房、餐饮定价行为。
服务质量方面。检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服务规范、投诉处理机制,督促落实文明旅游引导义务,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合规经营方面。核查经营资质、证照有效期、从业人员上岗资格,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二、检查开展情况
按照“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分阶段推进监督检查:
节前集中排查。围绕“五一”、山花节等重要节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前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旺季常态化巡查。旅游高峰期实行每日巡查制度,对巴尔鲁克山旅游风景区、小白杨哨所等重点景区及周边经营场所进行高频次检查。
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游客诉求。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各类涉旅经营单位56家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发现安全隐患及不规范经营问题3项,其中现场整改3项,整改完成率100%。经核查,我县暂无登记注册旅行社及本地备案导游人员,未发现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裕民县将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监管高压态势:一是深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强化旅游旺季重点时段值守,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引导,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和服务水平;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响应处置游客诉求,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旅游市场环境,助力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裕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6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