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凯达驾训学校经营备案的公告
经查,裕民县凯达驾训学校存在以下不符合经营条件情形:
一、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二、无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培训场地;
三、教练用车配置未达到三级驾校最低标准。
为规范裕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消除行业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1.依法注销裕民县凯达驾训学校驾驶员培训经营资质;
2.对该校所属教练车辆,一并予以注销登记。
注销后,凯达驾校不得再以原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注销车辆不得用于驾驶培训用途,否则将按无证经营依法查处。
相关驾培机构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