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商业步行街门面房公开招租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经裕民县人民政府批准,裕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对裕民县商业步行街24处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具体情况
1.名称:裕民县商业步行街24处门面房。
2.地址:裕民县商业步行街。
3.概况:总建筑面积1812.71平方米,主要用于商业经营、商品零售、餐饮服务、便民服务、办公展示等合法经营活动。该资产产权明晰,为裕民县国有资产,无抵押、担保或法律纠纷。
二、招租条件
租用方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同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行业。
三、租赁须知
1.出租期限:租赁期1年,从签订出租协议之日起计算。
2.招租方式:集中竞价的方式,价格高者获得使用权。
3.租用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20:00整。
5.报名地址:裕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27号)。
联系人:宋建军 联系电话:17794933292
6.竞标地点:裕民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7.竞标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11:00整。逾期作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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