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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606160000003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6-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公告

来源: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1: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12月2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关于进一步 做好裕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规定》裕政办规〔2021〕1号 已于2024年12月20 日有效期届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 性文件自然失效”的规定,该文件已不具备合法行政管理效力。 经过评估后不再实施,予以废止。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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